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范瑞生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解决?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6-11-24 15:27)    点击:340

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墙体歪斜等质量瑕疵时,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退房条款,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购房者认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如果选择不退房购房者可与开发商谈判要求维修,然后重新验收。 如果不是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没有严重到不能正常居住的程度,购房者不能要求退房,但可以让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者自己维修让开发商承担费用。

  对于质量瑕疵造成的损失,业主可请质量监督部门对原因和损失数额做出鉴定,作为支持赔偿的证据。再来回答您的第二个疑问,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解决?首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问题,肯定是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要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要对购房者负责,但是购房者不可能直接找到施工方承担责任,那么就要找开发商,但是入住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交集就很少了,一般都是通过物业进行。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范瑞生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范瑞生律师,范瑞生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范瑞生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3576101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范瑞生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临汾律师 | 临汾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范瑞生律师主页,您是第2827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