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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12 15:24)    点击:211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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